1.点击括号内链接下载信息上报盖章审批单(盖章审批单.docx);2.经部门负责人、校领导审批后,交至学校文印室排版;3.排版后将文件上报至党政办公室盖章。
1.借用部门到党政办公室(43D-106)登记。2.借用部门联络人对接会场管理员布置会场。3.借用部门会议结束后清理会场。4.会场管理员检查会场设施设备无损坏,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后借用部门联络人方可离场。
1.部门出具印章刻制、更换申请,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;2.经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,将交至机要科;3.机要科到公安机关备案单位刻制,申请单位领取新印章,同时交回旧印章。
文件起草(职能部门)→填写文件签发单(文件标题、起草单位、时间)→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→协作单位签署会签意见→电子版发党政办排版→党政办负责人签署意见→钉钉发分管校领导或学校主要校领导审批→编号、印制→下发
1.部门出具需使用介绍信申请,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;2.经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开具并加盖学校公章;
1.辅导员出示证明初稿签字(申请表直接签字);2.学院学工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复核并签字;3.学校文印室(43D-113)打印学校红头文件;4.学校党政办公室(43D-106)盖章。